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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婚姻调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材料有哪些发布日期:2024-11-20 浏览次数:14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材料有哪些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材料主要有三种: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之外,申请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起申请,上述第三项是概括性的规定,因此一方面要看申请调查的证据形式和范围,另一方面要看法院的态度。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法律程序中,当事人享有多项法定权利,包括授权他人代为参与诉讼活动、申请回避、收集与提交证据、发表辩论观点、寻求法院调解、提起上诉以及申请强制执行等。同时,人民法院也拥有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其中包括依照

当事人的正式申请而对相关证据加以收集与采纳。

此外,当事人及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均可依据紧紧以下所列的特定前提条件之一,向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证据收集申请。这些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i)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特定部门正式保管且需由人民法院自己行使职权才能够调阅出来的档案材料;

(ii)被牵涉到的证据内容为侵犯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材料;

(iii)如果当事人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确实因为客观原因自身无法自行搜集到的其他类型的相关证据材料。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