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对放弃继承权是如何界定的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需要注意的是,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或期限,否则该放弃行为无效。同时,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反悔,但在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如确有正当理由,如放弃继承时被欺诈、胁迫等,人民法院可认定该放弃行为无效。
二、民法典中放弃受遗赠有啥具体要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此要求强调了时间限制的明确性。受遗赠人需在法定的六十日期间内,以明示的方式,如书面声明、口头告知等向相关主体表明自己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愿。若超过该期限未作表示,法律将推定其放弃受遗赠。这一规定旨在促使受遗赠人及时行使权利,保障遗产继承关系的确定性和稳定性,避免因受遗赠人长期沉默导致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遗产的顺利流转和分配。
三、民法典中受遗赠接受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里的“六十日”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况。受遗赠人需以明示的方式,如书面、口头等明确表示接受。比如受遗赠人向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相关主体提交接受遗赠的声明。若受遗赠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表示,即便其内心想接受,法律上也视为放弃,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处理。这一规定旨在促使受遗赠人及时

当我们了解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相关规定后,可能还会有一些延伸的疑惑。比如放弃继承后,已经分割的遗产能否再重新主张?或者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对其他继承人的权益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经常遇到。如果你对放弃继承的更多细节或者相关拓展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为你在遗产继承相关事宜中保驾护航。